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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32届运动会期间在校学生注意事项

我校第32届运动会定于5月10-11日召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运动会期间,在校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2017级学生注意事项:

1、运动会期间不得无故缺勤,请假须持有医院诊断书及团总支或党委宣传部签字盖章假条。假条一式两份。

2、保持场地卫生,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3、注意会场秩序,运动会期间不得擅自离场。

4、运动会期间注意做好防暑措施,同时天气多变预防感冒。

二、2016级、2015级学生注意事项:

运动会期间为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离校。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2017版)》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学生违反教学、实践、实习以及学校活动规定,擅自离校、离岗、不参加的,按旷课论处:有课程安排的,按实际课程数计算旷课学时;没有课程安排的,每天按5学时计算旷课学时。学校规定的休息日和假期不计旷课学时。对于运动会期间擅自离校同学,一律以旷课论,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有特殊情况务必向辅导员请假说明原因后方可离校。

注:5月12-13日(周六、周日)按课表安排正常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