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任:张献勇

委员由法学院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二、日程安排

(一)6月1日前

1.论文定稿

指导老师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应当记录于《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2.论文查重

毕业论文定稿后,根据学院安排的时间由指导老师负责收齐电子版,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按学校要求统一组织查新查重,论文重复率不能超过35%。凡查新查重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3.论文评阅

6月1日之前,定稿并查合格的论文通知学生打印书面稿件1份,交由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提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确定评阅老师并将纸质论文交于评阅老师评阅。评阅老师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评阅毕业论文

4.毕业生应当于毕业论文答辩前,向指导老师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由教研室留存。

(二)论文答辩:实行两次论文答辩

6月3日,第一次论文答辩(论文已经定稿并且完成质量好)

1.大组答辩

法学专业、政治学专业各推选一名毕业生参加大组答辩

时间:6月3日上午  8:00—9:00

   地点:模拟法庭

要求法学院全体2018届本科毕业生参加。

2.小组答辩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教研室另行通知。

   各教研室自行确定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答辩老师不得少于三位,小组答辩顺序由各教研室于答辩前在法学院公告栏内公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

小组答辩期间,选择责任心强的同学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由教研室留存。

3.答辩流程

1)答辩人陈述论文核心观点和内容,5分钟

2)评阅老师提问,5分钟

3)答辩人回答问题,10分钟

第二次论文答辩(第一次答辩未通过和未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同学),答辩时间为6月5日至6月7日,答辩要求与第一次答辩相同。

(三)6月12日前

1.成绩评定

6月9日  论文成绩初步评定。其中:优秀严格按3%掌握,良好按45%左右掌握,中等按40%左右掌握,及格和不及格按12%左右掌握。

实习成绩初步评定。根据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评定,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分别按20%、35%、30%、15%掌握。

6月10日  论文成绩和实习成绩综合评定。填报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成绩统计表和山东工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表。

2.成绩录入

6月12日前,由各专业教研室将论文成绩和实习成绩录入学校教学管理系统。

毕业论文办公室统一装订后返回各教研室,再由各教研室组织指导老师撰写评语,评阅老师撰写评阅人意见

三、论文提交、装订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修改,于6月8日由班长统一将论文纸质版(含电子版)收齐交到学院办公室(毕业论文成绩评为优秀的交两份纸质版)论文装订内容(按顺序)包括:封面扉页诚信声明指导老师评语评阅人意见答辩委员会意见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开题报告论文查新查重证明。

四、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情形

1.未经指导老师同意定稿的。

2.未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的。

五、关于法学第二学位毕业生

日程安排同上,但是:

1.不要求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

2.答辩结束对论文修改后提交法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送印刷厂装订。

3.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自行提交法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