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概况
山东工商学院法律经济学硕士点是法学院联合经济学院依托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增设的二级学科硕士点。
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2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全体教师的比例为81%,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在读博士4人,博士和在读博士占全体教师的比例达到61.9%。
近年来, 硕士点共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省部级研究项目 20多项,进账经费超过100万元,出版专著20余部(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合作推出“山东工商学院法学文库”8部),发表论文110多篇,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
硕士点先后承办了“两岸三地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比较研讨会”“第二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财政立宪与预算法变革”等会议。先后邀请了50多位知名学者来讲学或指导,并派出多名教师前往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台湾地区访问。与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等国内著名法学和经济学教育和研究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法学院、赤塔国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以及台湾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等国家和地区高校的法律、经济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培养目标
硕士点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法学和经济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勇于探索与创新的良好学风和学术品格、能够胜任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习年限和学分
法律经济学专业学制三年。
法律经济学专业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补修课以及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总计36个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3门(6学分),学位基础课4门(11学分),专业必修课4门(11学分,其中专业外语2学分),任意选修课3门(6学分),实践和学术活动各1个学分。
其中,课程学习与自身课外阅读、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环节时间不超过一年半,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对于学位论文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四年内完成学业。
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通知要求,我校发放助学金1000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学校设立的普通助学金4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学年,覆盖面20%;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覆盖面为30%。
3.法学院减免政策。法学院全额减免第一学年学费(5000元)。
初试科目
法律经济学专业入学考试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801西方经济学。详见《山东工商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咨询电话
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535-6903384,张老师;法学院咨询电话:0535-6903667,郝老师。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法律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