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蓝图中,青年学子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与接班人,肩负着时代赋予的使命与责任。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化青年学生对少数民族问题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山河同春,和合共筑”民族实践团在马存存老师的精心指导下,特此策划并实施了本年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本次社会实践将深入少数民族地区,交流互动,了解需求,为科学制定发展策略提供依据,并宣传民族政策,促进民族间理解与尊重,共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7月份我们实践团成员分别前往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的辽阔牧区、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鸡场布依族苗族自治乡,向当地民族宣讲少数民族政策,加深了彼此间的情感纽带。8月份实践团成员又分别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广兴西街、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湘西州凤凰古城,领悟到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文化方面的共同努力与和谐相处。
最后一站,实践团全体成员前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解甲河村开展了以“山河同春,和合共筑”为主题精彩纷呈的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将民族团结深入人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践活动中,成员们为村民们带来了精心准备的民族团结法律知识讲座,内容包括各种法律的民族团结政策,同时涵盖了以及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气氛热烈,村民们积极参与互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也拉近了村民与实践团成员的距离。此外,实践团还通过展示普法宣传册、发放普法小扇子等形式,向村民们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保护自身权益。
通过这一系列实践活动,“山河同春,和合共筑”民族团结实践团成员们不仅深入了解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特色、发展需求及面临的挑战还积极收集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策略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促进了民族间的理解与尊重,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此次“山河同春,和合共筑”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是一次生动的社会实践课,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成长的历练。实践团成员们通过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实地考察与交流互动,不仅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理解与尊重,还为科学制定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策略提供了宝贵依据。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青年学子的责任与担当,为推动民族团结和乡村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力量。未来,他们将继续携手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张心砚/审核:胡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