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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法律硕士2023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级创业教育示范校、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学校秉承“惟平惟准、近知近仁”校训,已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信息学科见长,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2022年5个学科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立项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127位(并列),山东省高校及科研院所7位

法学院简介

法学院现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两个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教育始于1993年,1999年招收法学专业首批本科学生,2017年开始招收法律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经过近30年的辛勤耕耘,法学专业已发展成为省内外较有影响力的专业之一,2019年被评为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连续入选“软科”排名B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山东省“十五”“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并获批省级教学团队,“经济法与财富管理研究团队”被确立为校级创新团队。2014年应用法学系列课程(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2019年“宪法学”获批省级一流课程2020年“农村社会调查与治理”获批国家一流课程2021年“法学创新创业实践”获批省级一流课程,“宪法学”“国际法”被评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法学专业科研成果丰硕。近年来,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其中2022年获批2项,并列省内高校第1,占全省高校获批数量的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省部级研究项目50多项,进账经费800余万元,出版专著30多部(其中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合作推出“山东工商学院法学文库”8部),在《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法律科学》《清华法学》《法学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多篇,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奖项40余项。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院坚持“三全育人”方针,将专业教育、诚信教育、素质教育深度融合,强化学风建设,多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考研升学率多年稳居各二级学院之首,涌现出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的一大批优秀校友。重视实践技能培养,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大赛及全国财经院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等学科竞赛中,多人获得一等奖。

发展特色鲜明。为融入学校“学科+财富管理”发展战略,2019年5月法学院联合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成立了“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并设立了专门网站,博采理论研究及实务专家所长,推动产学研结合,在家族财富传承、信托理财、证券投资、股权架构设计等多个特色优势领域服务社会发展需要。开设了财税金融法本科实验班,并与山东律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定制化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

积极服务社会。法学院立足烟台、服务山东、面向全国,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识与力量。2015年被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基地”;2017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单位;2020年8月被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独立或与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团体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并开展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援助活动。

学位点师资

本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6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78.1%;博士17人,博士教师占比53.13%;9名教师具有海外访学经历或获得国外高校博士学位;硕士生导师11人。18名教师具有法律资格证书,16人兼职仲裁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律师,4人入选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百计划”并在公检法等部门挂职。1人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有“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东省优秀教师”“烟台市十大法治人物”“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各1人,入选烟台市“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10人。5人担任全国性学术团体常务理事、理事,17人担任山东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此外,为保障法律硕士实务技能的培养,聘用了30余名来自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等公检法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及律师担任行业导师。

实践教学基地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突出学以致用、实务为导向,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为此,本学位点重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在公检法部门及律师事务所建立了4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籍)校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3年8月,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 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其它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初试及复试

1.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 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5 日下午,业务课二。

2.复试

复试时间及细则待学校统一下发通知后予以确定,详见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sdtbu.edu.cn/)。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复试科目为民法与刑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法学法律硕士加试经济法学,非法学法律硕士加试法理学。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收费标准

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每年每生20000元。具体指标由上级下达。

2.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覆盖率 100%,分为两档: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 6000 元;其余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 4000 元。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档,覆盖率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 70%。一等奖每生每年 10000 元,占可参评人数的10%;二等奖每生每年5000 元,占可参评人数的 20%;三等奖每生每年 3000 元,占可参评人数的 40%。

3.助学金

每生每年6000 元,覆盖率 100%。由学生工作部(处)按每生每月 600 元标准发放(7、8 月不发)

4.社会奖学金

  目前,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等战略合作单位、优秀校友在法学院设立了“中立达奖学金”“瀛伟奖学金”“川奇奖学金”“赋远奖学金”“素御清奖助学金”“德法兼修奖学金”等6个社会奖学金,对成绩优异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奖励与资助。

             

             

             

                 热忱欢迎您的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