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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模拟市长”大赛山东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为了鼓励学生关注国家战略与社会热点问题,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来探索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机遇与挑战,发扬团队精神,提高调研能力,推动我校教学在专业知识实际运用方面的改革,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与表达能力,鼓励学生参赛锻炼自身,特制订本方案。

 

一、“模拟市长”大赛简介

 

全国高校“模拟市长”大赛鼓励学生关注国家战略与社会热点问题,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探索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机遇和挑战,以报告撰写、情景模拟、专家答辩会等多种形式展示对城市问题的思考与探索。大赛邀请市长作为嘉宾、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担任评委,让“未来市长”对话“真市长”。“模拟市长”大赛为学生走出课堂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通过生动别样的方式使学生了解政府管理的流程与城市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准则。自2011年至今,大赛已成功举办六届,吸引了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40余所高校的近600支队伍参赛,获得了巨大的影响力,并得到了多家媒体的关注与报道,成为全国知名的学生品牌活动。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假如我是______市市长”为题(以任意城市为研究对象),以城市发展现状为研究背景,探讨城市发展问题,研究角度不限。希望参赛队伍和同学:

 

1、以市长身份审视当前城市亟需解决的问题;

 

2、着眼于城市发展现状,深入调研和分析城市发展中的问题;

 

3、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4、团队成员密切合作,运用多种方法展示解决之道。

 

(二)参赛资格

 

1、报名对象:各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要求:以3—5人的团队名义报名参赛,年级与专业均无限制,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

 

3、截至日期:201793022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mnsz_sdsq@163.com

 

4、评审方式:山东大学模拟市长大赛组委会将在10月底于青岛校区举办山东赛区选拔赛,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晋级山东赛区选拔赛决赛的名单,遴选出优秀队伍晋级全国总决赛。

 

(三)赛事级别

 

本赛事属全国性赛事。

 

(四)奖项设置

 

第七届全国高校“模拟市长”大赛山东赛区选拔赛奖项设置:

 

山东赛区选拔赛拟设置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和最佳市长奖、最佳文本奖、最佳团队风采奖。

 

二、我院参赛学生的选拔(预计期间:610日至710日)

 

(一)选拔原则

 

在确保学生具有参赛积极性的前提下,本次赛事的蔡赛队员选拔主要考量学生的专业水平、表达能力及临场发挥能力,择优确定参赛名单。

 

(二)选拔范围

 

参赛学生以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15级学生为主,鼓励16级学生参与。

 

(三)选拔途径

 

以“假如我是______市市长”为题进行PPT演讲,演讲结束后,老师进行随机提问,按表现择优确定参赛名单。

 

三、参赛方案

 

(一)指导老师

 

为保障参赛质量,学校给参赛学生配备相应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从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选出,给予学生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训练。

 

(二)指导训练

 

1815日前,参赛队员在假期内做好“模拟市长”大赛的城市选择、主题选择、城市具体资料查询、相关城市对比分析等材料的基础准备工作。

 

2821日前,参赛队员与指导老师共同讨论前期的准备资料,并进行

 

修改舍弃与添加。

 

3831日前,参赛队员结合指导老师给出的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方案。

 

49月份,每周参赛队员与指导老师面对面讨论至少两次,交流意见,彼此磨合,取精华去糟粕,并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给队员进行全方位的指导。

 

5、比赛前,组织队员们在模拟法庭进行赛前的带装彩排,为比赛做好充足的准备。

 

6、每次讨论都需做好会议纪要。

 

(三)指导参赛流程

 

1、参赛开题报告写作以学生个人为主,老师指导为辅。

 

2918号前,提交开题报告初稿。918-30号,修改开题报告,并提交。

 

3101日后,准备决赛相关事宜。

 

4、指导教师不可包办代替,应鼓励学生以赛促学,通过参加比赛提高个人能力,关注国家战略与社会热点问题。为今后学生参加此类比赛作出良好表率。

 

(四)保障措施

 

1、学院为参赛队员准备统一的参赛队服,保证着装的整齐划一。

 

2、学院统一负责解决参赛队员的比赛费用,为参赛队员提供财力支持。

 

3、带队老师以及指导老师为参赛队员全程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4、为指导老师提供劳务费。

 

(五)奖励

 

1、参加比赛获奖的同学,根据获奖等级,法学院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荣誉嘉奖。

 

2、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按照法学院有关文件中规定的奖励方法进行奖励。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教研室会同办公室、团总支共同协商解决。

 

 

                                              法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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