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台湾地区行政法律体系 报告人:陈清秀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报告时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4:00 报告地点:4教113室 报告人简介: 陈清秀,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税法学者和行政法学者,现兼任台湾“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台湾“法务部”行政程序法研修小组委员、台湾“交通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曾任台湾“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财政部”法规委员会委员、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著有《税法总论》、《行政诉讼法》、《行政法》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