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法学院法律硕士培养之“法学理论与实务讲堂”第42期暨第二季法律硕士“尚公”暑期学术周第8期讲座在第四教学楼4207举行,本次讲座主讲人为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德新教授,讲座主题为“‘诉讼爆炸’的程序应对”。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刘亚丁教授主持,法学院25级研究生参加。

讲座中,王德新教授以“诉讼爆炸”的理论缘起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诉讼社会”与“诉讼爆炸”概念的形成脉络,并结合近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的翔实数据,深入分析了案件数量增长对法院办案负荷、诉讼效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正可能产生的现实影响。王教授还梳理了我国从法院系统牵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演进过程,并进一步指出,纠纷治理与纠纷解决、内部分流与外部分流、诉权保障与诉前调解之间既相互衔接,也存在需要认真辨析的制度张力。

为了更好地应对“诉讼爆炸”现象,王德新教授提出,应当坚持程序法治理念,让治理的归于治理、让程序的归于程序,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管理型司法重心前移,合理增设诉前程序。他结合英国民事司法改革中的诉前规程,说明潜在原被告在起诉前交换权利主张、答辩意见和关键证据,并进行必要协商与非诉解决程序的重要意义。同时,王教授从契约理论出发,提出可以通过认可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构建和解“要约—承诺”制度、完善非理性诉讼行为的诉讼成本转嫁机制等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诉权,推动纠纷实质化、前端化解。

在互动环节,现场师生围绕诉前程序与诉权保障的关系、案件繁简分流的制度衔接、诉讼成本转嫁机制的适用边界等问题踊跃提问。王德新教授结合自身研究经验与实践观察,给予了细致而富有启发的解答。现场交流活跃,学术思辨氛围浓厚。
主讲人简介:
王德新,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获评山东省第四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22),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23),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诉讼法学新兴领域研究创新团队)带头人(2019)。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改革和教育法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兴权利”的民事诉权保障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诉讼文化冲突”视野下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等各类项目十余项。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0余部,主编、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民事刑事诉讼实训教程》《民事证据法学原理》《法律文书学》》《律师与公证学》等教材5部,在《政法论坛》《法学论坛》《当代法学》《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
摄影/王伊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