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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业务培训会

 428日,法学院举行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业务培训会,全体校内导师参加。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刘亚丁教授主持。

 会议议题有三项:一是集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培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落实《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抓实学习教育核心工作;二是集中反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意见,完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持续优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建设有特色、高质量的研究生课程模块体系;三是推进2026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安排等关键环节作出部署,要求导师加强学术诚信教育,严格把关论文质量。

 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武善学教授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过程管理,积极提升科研教学等各项能力,共同推动我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会是我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学院“教学质量文化月”系列活动之一。我院将持续深化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