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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问题六人谈”专题研讨会

 74日下午,“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问题六人谈”专题研讨会在案例研讨室(4207)举办,本次活动也是法学院法律硕士培养之“法学理论与实务讲堂”第十五期。研讨会由法学院院长武善学主持,特别邀请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济南市济阳区委政法委稳评办主任张强、滨州市沾化区自然资源局综合办主任韩晓静、禹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炳刚、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李升元五位专家担任与谈嘉宾。法学院全体2024级研究生参与了此次研讨学习与交流活动。

  

 研讨中,张强主任从土地管理法律规定的演变历程切入,系统阐述相关法律中土地所有权性质界定、土地管理决策的领导责任与地方责任,以及土地管理决策程序性规定等内容。王炳刚主任结合实践中土地问题行政诉讼的统计数据,对年度稳评范围进行细致分析,提出土地征收工作要遵循“合法、合理、可行、可控”原则。石凤友会长以“土地是命根子”为核心,深入探讨了稳评报告的焦点与难点问题,创新性地从多重视角研究土地制度,联系自然资源与社会经济综合体,结合宏观空间与地基关系,运用史实论证,为土地制度建设分析提供全新的立体视角。李升元副教授聚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子项内容,从组织法要求出发,反向剖析土地管理与房产管理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评估主体范围、功能作用展开充分论证,深化了与会师生对评估工作的理解。韩晓静主任结合社会发展中的实践问题,以集体土地入股为例,指出在农村地热推广应用等涉及集体与开发商联营合营的项目中,同样需要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研讨过程中,嘉宾们还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现状等因素,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专题研讨会是土地法治理论研究与实务经验的面对面碰撞,专家们围绕稳评实践标准及评估要点等相关问题的交流,对推动理论研究与法治实务的进一步深度融合提供了有益思路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