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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东吴大学陈清秀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

 1117日上午,法学院在模拟法庭举办了法律硕士培养之“法学理论与实务讲堂”第八讲,邀请了台湾东吴大学陈清秀教授作《行政法研究方法论》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刘亚丁主持,法学院教师代表、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及202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北京市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两百余人参加。  

 陈教授从法学方法论之意义及其重要性、法学方法论之科学理论要求、法学方法论之学派理论、“天人合一”之王道法学理论:融合各大门派法学理论、法治现代化方法论五个方面对行政法研究方法论进行讲述。陈教授将法学方法的重要性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提高法的可预测性,保障人们安居乐业。第二,提高法的合理性,实现社会正义之要求。第三,利天下苍生,福国利民,提升人类生活福祉。陈教授所提出的“天人合一”的王道的法学理论融合了各大法学理论,以概念法学理论作为基础,同时融合了自然法学理论、利益法学理论、价值法学理论等重要思想。正义的法体系理论应当是“上通天理,下达地理”的。陈教授认为,一个正义的符合法律社会一班可以接受的法律体系,必须植根于符合事理的(事物本质道理)价值判断基础。

 在交流环节陈教授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并表示:“事物间的道理和发展可从因果关系来考量,自然法思想中蕴含的利人利己和天人合一的思想将对建成共存共荣的社会有一定积极意义。在利益和道义存在冲突时应适用衡平法理来平衡利益与道义间的冲突。”现场互动气氛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陈清秀,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城大学、日本东京大学、名古屋大学、德国慕尼黑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台湾地区“劳动部”“交通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司法院”专业法官证明书(税务类)审查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税法学,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