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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张平华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

 1028日下午,法学院在模拟法庭举办了法律硕士培养之“法学理论与实务讲堂”第六讲,邀请了山东大学张平华教授作《〈民法典〉的“结构-功能”模式与制度表达》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主持,部分教师及2023级、2024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

 张平华教授从民法的体系及形成经验、《民法典》的三重功能及未来课题、《民法典》的结构三个大方面为同学们从宏观上分析了《民法典》。在讲授过程中张教授由总到分,由广到细,分析了《民法典》颁布施行五年来,遇到的一些问题。介绍了民法典的内在体系与外部体系,民法典体系的形成经验在于立法步骤合理、立法基础巩固、立法策略得当、政策法律两全。通过上述讲述张平华老师引导同学们反思:汇编立法的对与错,并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不动产登记制度”等实际案例为指引,生动地讲述《民法典》自颁布以来发生的重要变化,并深入分析了种种变化对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影响,引导同学们思考并探讨《民法典》的未来课题。

 通过张教授的讲述,同学们在原有的知识基础上更深刻地学习到:《民法典》的领域是公私分立、民商合一、私法优位的,公权力不得侵害私权,国家负有保护民事主体的义务;《民法典》的构成是总分结合、两翼展开、容留例外的,具体解释民法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分责编承接总则编,分则可以作出不同于总则编的特殊规定,各编之间进行协调,保持了体系融贯。对《民法典》也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为同学们后续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更开阔的思路。

 讲座最后,参会的同学们沉浸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吸收消化着张教授讲述的知识,融合了自己的思考向张教授提出了几个问题,张教授对此进行细心的讲解,为同学们进行答疑解惑并鼓励同学们在课后多多学习民法知识,互相交流,共同进步。

 张平华教授,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被评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众多荣誉称号。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fellowmember,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山东科技咨询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高层次专家、青岛市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成员,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专项小组成员。《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立法后评估课题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