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学院教室申请使用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教室使用申请单》,申请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可下载。申请仅限选择法学院所属教室:            

 四教113215306307505        

 五教113        

 二.确认教室申请时间没课。学校网站-教务处-课表查询,请勿使用第三方查询;

 三.确认教室未被申请。学院四教201室《教室申请占用情况表》上查询教室被申请占用情况;

 四.学院领导审批。上课等教学活动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学生活动先由辅导员老师核实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批,其他活动由相关分管的学院领导审批;

 五.学院办公室四教201室加盖学院公章,同时申请人切记在《教室申请占用情况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如不签名很有可能造成重复申请;

 六.申请单送交学校多媒体中心二教114室后申请成功。

 注:每周三、周四下午2:00——4:00办理下一周教室申请(例:第三周周三、周四办理第四周教室申请),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七.本流程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所有。